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”助学工程
- 开始时间:
- 2024-04-01
- 结束时间:
- 2029-04-07
项目名称: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”助学工程
项目背景: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,维护儿童受教育权利,发挥慈善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、成人成才方面的重要作用,在全市开展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”。
项目对象:本地户籍且已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、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、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、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(不含博士研究生)
项目内容:纳入“助学工程”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,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。
资金预算:每年由市慈善总会出资100万元(1万元/人*100人),其他部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本级慈善总会多渠道筹措解决。
资金来源:爱心企业捐赠
实施时间:全年
实施流程:
(一)梳理名单。各县区民政部门梳理排查、审核本辖区内符合“助学工程”的儿童名单,报市民政局、市慈善联合总会
(二)资金发放。市慈善联合总会收到相关材料后,将助学金发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的银行卡。
实施团队:市县民政局和慈善总会